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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绛县人民法院便民利民措施
作者:新绛县人民法院  发布时间:2022-01-30 11:26:22 打印 字号: | |

为切实落实省委、市委、县委、市中院党委《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方案》中认真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、市委、县委、市中院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,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将便民利民措施公布如下:

一、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流程。

基层法庭直接开展立案服务;开展“法治便民”活动,为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诉讼服务;增设导诉台,加强诉讼引导;专设联系法官窗口,专人处理联系办案法官和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查询;对外公布77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,专人处理群众来电、法律咨询等服务;开辟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专用通道,办理立案、阅卷等事项;持续加强网上立案工作,让当事人充分感受“指尖诉讼”的便利。

二、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。

推出网上立案操作流程;一次性告知案件办理所需材料;诉讼服务中心设立“自助服务平台”,方便当事人通过平台办理立案登记、进行诉讼风险评估;积极开展线上诉讼服务,依托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、移动微法院、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,办理网上立案、跨域立案、诉讼调解,将文书送达、诉前保全、鉴定、评估、调解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,让数据多跑腿、让群众少跑路,真正一站通办、减轻诉累。

三、构建立案前多元化解、立案后分调裁审解纷模式。

对接基层人民调解、行业调解和仲裁组织,法官、调解员深入乡村、企业开展调解工作,化解矛盾纠纷;利用诉讼风险提示、诉前调解建议等服务,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;构建科学、精准、高效的案件流转、调裁对接机制,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、少数复杂案件在审判业务庭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。进一步建立优化诉前调解限时转立案机制,对限定时间内调解不成功的案件,不拖不压不耽误,及时转为诉讼立案。

四、全面提升智慧审判水平。

充分利用速裁机制,加大小额诉讼审理,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功能,提高司法效率和效果;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,完善小额诉讼程序、简易程序规则,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,让群众更加公正、高效、便捷、低成本地解决纠纷;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,及时为当事人提供电子卷宗在线浏览、借阅等服务。

五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提升法律服务质量。

对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、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,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;开展主题党日活动、党员志愿服务、法院“一对一”结对帮扶、“一村一法官,普法进社区”“法律五进”志愿服务活动;在辖区进行劳动法普法宣传,开展清理“欠薪”活动,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动办案,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;在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工作,进行校园普法,预防校园欺凌。

六、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。

积极通过便民窗口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电话热线、群众意见箱等渠道方式,了解社情民意;通过入户走访、发放调查问卷、召开座谈会、实地调研等方式,了解群众涉及法律方面的需求诉求,梳理问题清单;完善审判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模式,加强对延长审限、扣除审限、中止审理的监管,切实解决诉讼拖延、隐性超审限问题,提升群众满意度;信访室做好信访接待、判后答疑解释工作,积极办理涉诉信访,“理旧账”、化解信访积案,集中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出矛盾纠纷。

七、持续强力推进解决“执行难”。

全面推行智慧执行、公开执行,实现对每一名执行员、每一件执行案件的实时监督;执行局设立涉企、涉金融、涉民生执行专班,开辟绿色通道,涉企、涉金融、涉民生案件优先接待、优先立案、优先执行、优先兑付;开展“扫黑除恶”等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案件、涉党政机关案件、长期未结案件和财产控变处置案件、涉执信访实质化化解、从源头治理完善执行联动机制、整治执行工作沉疴积弊专项执行行动,开展执行案款及时发放专项行动,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利益。

八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。

结合“三零”单位创建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;部署开展“涉黑涉恶在办案件攻坚战”,加快推进案件办理,切实提高审判质效;完善“打财断血”机制,加大执行力度,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限期执行到位,彻底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,提升群众安全感。

九、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。

民事审判团队设立涉企、涉金融、涉民生专业审判合议庭,优先受理、审理涉企、涉金融涉民生案件;为金融企业进行专项服务活动,深入到农商行等金融企业走访调研,梳理在执行、为企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;与商会民调组织联动普法,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,提高企业防御市场风险能力;落实包联企业机制,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、法律服务,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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